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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博客的广告

搜狐博客广告
  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是我的住处楼下的电子宣传栏。这个宣传栏几个月前换成一个看上去像是电子屏幕的东西,但其实不会动,只是一个静态的图片,晚上有人路过的时候会触发声控开光亮起来,吓人一跳。这东西成本并不高,不过硕大个东王庄小区每个单元装一个也是笔不大不小的费用。
  在连续显示了三个月小区服务电话号码之后,今天终于有人来买单了。晚上回来,忽然亮起的不再是熟悉的电话列表,而是一个五颜六色的图案,定睛一看,原来是张朝阳同学给社区建设贡献了银子。搜狐博客和新浪大打一阵之后,看来明里暗里都在使劲,一边继续口水,一边暗自布局。只不过我很是怀疑这样的线下广告效果如何,毕竟小区里的大爷大妈们也不知道这博客是个什么东西啊。难道是地铁广告楼宇广告都舍不得买,于是退而求其次?
  当然,就小区广告而言,不是买了每个单元一块的牌子就万事大吉的,在小区里,各种出租求租的狗皮膏药层出不穷。过不了几天,只怕关键部位就被盖几层了。话说回来,既然有这么多人爱在这里贴条求租,张同学为什么不放房产频道的广告在这里呢?
  最后感叹下,这年头广告还真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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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5 21:52 | Category : Blog | Comments (2)

姚明+搜狐:疑似违规

  以前都是看的新浪体育,今天为了找关于中国男篮的报道,溜达到了搜狐,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倒不是因为内容有多好或者多坏,而是因为,搜狐的姚明专栏似乎有违规之嫌。而且违反的还不是一般的规定,乃是《第28届雅典奥运会互联网指南》。关于这具指南具体的内容,我是在maomy的一篇blog《040225 第28届雅典奥运会互联网指南》里看到的。那里还说了处罚办法:撤销资格。轻到一个运动员的资格,重到运动队乃至国家代表队的注册资格被取消,甚至取消一切记录、奖牌、成绩,收回过去的一切证书。

  那么姚明+搜狐的重磅组合到底怎么违规或者疑似违规了呢?具体的说,在规定里有这么一条东西:

在线日记:在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不能在网站上连载在线日记,因为这类似于在赛事期间进行报道,这是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的。当然这些人可以自由地在某个站点上以特殊方式接受记者、网站编辑或大众的采访或提问,但他们自己绝不能为任何媒体(不论电视、报纸还是互联网)采访其他运动员。

虽然国际奥委会有不免管得过宽之嫌,但是至少,好歹,他这么说了,运动员就该去执行。以前大赛的时候,《体坛周报》总搞个某某球星的专栏,这头在比赛,那头写日记连载,这会奥运会估计是看到这个规定,也不搞了。偏偏搜狐蹦了出来,弄䶀ª姚明部落,按理说以姚明为卖点报道奥运篮球也不是错,更何况姚明的官方网站就是搜狐给建的,但是问题出在姚明雅典日记和“姚看雅典”这两个专栏。人家国际奥委会都说写在线日记违反奥林匹克宪章了,搜狐还是顶风作案。虽然这个日记其实就是每天做个专访而已,但是偏偏要冒奥委会之大不韪,堂而皇之冠以日记之名,让人落下口实。而那个“姚看雅典”则更不得了,虽然这个专栏只有两篇文章,到15号就停了,但这两篇文章问题大大的。先是第一篇《雅典的母亲情怀》里,姚明说:“我在这里拍了一些美丽的图片,本来可以作为看雅典的一部分,展现给大家。但是这里运动员上网的地方只能浏览,不能上传,所以只能等到回国了……”幸好他没法上传,否则就违反了这一条:“运动员、教练、训练员、官员或任何注册参加者在奥运场馆或奥运村内拍摄的影像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公开发表,包括显示在网站上,除非事先获得了IOC的书面同意。”而第二篇《好一支国际军团 偶遇加索尔》里,姚明和加索尔的那一问一答,可以认为是违反了这一条:“第59条规则的附则5:在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任何运动员、教练、官员、新闻随员或其他已注册的参加者,决不能注册为记者或其他媒体身份或以这种身份行事。”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专栏后来就没有更新了,估计是姚明忙着打比赛没时间搭理了,幸好如此,否则只怕捅出更大的篓子。

  不过话说回来,以搜狐的影响力,估计国际奥委会是懒得管的,姚明也肯定不会出事,但是作为一个国际巨星,将来还是得多多注意,免得让媒体下个套,自己还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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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7 11:05 | Category : Blog | Comments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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